根据清远市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要求,近期清远市市监局组织抽检酒类、肉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1类食品292批次样品,其中合格287批次,不合格5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1。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清远市清城区年年顺景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肉丸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2、清远市清城区年年顺景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果盘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3、清远市清城区彭家私厨饭店使用的白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4、清远市清城区彭家私厨饭店使用的花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抖客网,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5、连州市城北市场黄桂英销售的黄骨鱼,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处理情况
清远市市监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进行侦查处理,责令经营户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清远市市监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曝光投诉电话12345、12315。
特此通报。
清远市市监局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xlsx
附件2 清远市市监局关于2021年第33期(省转移任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3 清远市市监局关于2021年第33期(省转移任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原标题:【清远市市监局关于2021年第33期(省转移任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报】 内容摘要:根据清远市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要求,近期清远市市监局组织抽检酒类、肉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1类食品292批次样品,其中合格287批次,不合格5批次,检验项目见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xuetang/56130.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